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(财政部 1996 年发布)规定,正式票据的金额必须同时填写小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中文,且大写须用规定字样。本工具严格遵循该规范,适合发票、报销单、合同、银行汇票等正式场景。
在大写前加"负"字。例:-500 = 负伍佰元整。负数仅在退款冲销等极少场景使用,正式票据不允许金额为负。
正式财务必须用"贰"。"二"是日常用法,在票据上视为不规范填写。同理:"叁"不是"三","陆"不是"六"。
规范要求大写前加"人民币"三个字(如:"人民币壹佰元整"),不加 ¥ 或 RMB 符号。本工具的"复制"复制纯大写文本,你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习惯加前缀。